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

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簡介





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簡史

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最早的前身為軍法學校,設立於1957年6月,原為培育軍法審判人才之用。1967年,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,遷離園區。

為配合戰時疏散之需,以及考量看守所之羈押、代監執行之雙重任務。遂將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等相關單位遷至此。本園區重新規劃,於1967年10興工,1968年完工。警總軍法處、軍法處看守所,以及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此園區。西側為警總軍法處使用,東側為國防部軍法局使用。警總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各設有看守所,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其一般重犯,包括政治犯、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羈押軍人。

1970年,國防部軍法局遷至今日台大管理學院原址,但軍法局所屬之法庭及看守所並未搬遷。園區內於美麗島案後,專為囚禁黃信介另建一小型看守所,後改為「軍事情報局看守所」。1985年間,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,另建一棟「汪希苓特區」。

1992年7月31日,警總裁撤,原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為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。1999年,因軍法實施地區制,包括北部地方軍事法院、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、高等軍事法院、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、最高軍事法院、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三院檢單位進駐本園區。海巡部看守所改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。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改為「北院檢署」。


民國 93 年,文建會接獲總統府指示,針對自民國 57 年至解嚴期間為軍事、政治、治安案件之審訊羈押之景美看守所,成立規劃人權紀念園區專案計畫。藉由人權紀念文化園區的設立,將致力於推動台灣人權與國際人權接軌,引發國際社會對台灣人權發展與現況的關懷,提升國家人權形象,使台灣成為世界人權推動組織的重要成員。舊時的景美看守所,也正式更名為「台灣人權景美園區」。



 
Blogger Template Layout Design by [ METAMUSE ] : Code Name BlackCat 2.0.0